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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一章 千年杀不死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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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也就那样。

实则在暗中还有一股无形的力量,想要侵入他的血肉,将他分割成无数块。

但金刚不坏的阳九,让这股无形力量,彻底失去用武之地。

许是尸体也放弃了,手脚回到身体上后,再没有离开。

阳九也在此刻缝好了最后一针。

砰。

尸体直挺挺向后倒在了地上,不再动弹。

《生死簿》随即出现,开始记录这尸体的生平。

这尸体生活的年代,非常久远,那时候天地间还没有国家,只有一个又一个的部落。

那时候天地间的气息,跟现在完全不同,长期生活在那种环境下,哪怕是一只老鼠,也能变得与众不同。

人类的生存环境,可谓是非常恶劣。

各种凶禽勐兽,全都盯着人类的部落,想要杀进来吃个饱。

为了保卫家园,部落首领创建了敢死队。

敢死队的成员都是部落里武功最高强的人。

部落对他们只有一个要求,那就是为了保护部落,必须拥有献出生命的觉悟。

毫无疑问,敢死队的成员有着非常好的待遇。

平时他们什么活都不用干,只需专心练功便是。

如果他们看上哪个女人,不管这女人拥有怎样的地位,他们都可随时随地享受鱼水之欢。

即便如此,想加入敢死队的男人,仍是越来越少。

这具尸体没有名字,不知为何,却拥有让断体复原的本事。

他也是毅然决然加入了部落的敢死队,并且很快就有了名字:

杀不死。

部落里的许多高手都试过,就算将杀不死砍成两半,杀不死也能快速复原,得到这个名号可谓是实至名归。

部落里有杀不死这样的高手,无疑是整个部落的福音。

不管是勐兽,还是别的部落的强敌,杀不死永远都是冲在第一个。

正因有杀不死的保护,他们的部落非常安全。

在杀不死的身边,也围绕着一大群年轻漂亮的姑娘。

这些姑娘想尽办法,就是希望杀不死能在她们的土地上播下种子。

只因在部落里有个说法,就是有其父,必有其子。

杀不死的儿子,很可能也会拥有跟杀不死一样的能力。

要是能生一个杀不死这样的儿子,那可比生一大群废物好得多。

杀不死的存在,严重威胁到了其余部落的生存。

只因杀不死所在的部落,仗着拥有强大的杀不死,肆意扩张,搞得许多部落都失去了家园,不得不去寻找全新的可适合他们生存的家园。

那些部落的高手联起手来,觉得想要在这个世上生存,必须得除掉杀不死。

然而就算他们联手,也绝非杀不死的对手。

他们商量了许久,最后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,那就是美人计。

杀不死非常好色,除了练武,唯爱女人,尤其是绝色女子。

好几个部落开启了一轮选美,阳九甚至觉得那可能是这世上最早的选美。

参加选美的姑娘们,全都没有穿衣服,在众目睽睽之下,搔首弄姿。

最后他们选出了一个认为足以将杀不死迷得神魂颠倒的美人。

这美人就是他们所能找到的最锋利的刀,绝对能狠狠插进杀不死的心脏。

没人相信这世上会有杀不死的人,之所以无法杀死杀不死,全因他们根本不了解杀不死。

杀不死见到那女人时,非常喜欢。

然而任凭那女人如何套话,杀不死都不会说出他身上的秘密。

即便他部落里的人,也不知晓。

毕竟一旦这个秘密被揭开,他的死期就会到了。

但那女人很有办法,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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